试用期内无理解除合同需补偿吗
试用期内无理解除合同需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准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规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在有以上法定事由的状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然导致损失的就要进行赔偿了,不然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假如劳动者还没同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和另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那个公司假如了解你和该公司还没解除劳动关系还同你签协议,那样该公司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者假如私自辞职,那样劳动者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